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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部门发文推进村庄规划,先分类再建设,看看你的家乡属哪类?

    信息发布者:王廷亮123
    2019-01-12 14:27:57   转载
    五部门发文推进村庄规划,先分类再建设,看看你的家乡属哪类?

    广西新资源4小时前19评论

    日前,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五部门制定并印发《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从明确村庄规划工作的总体要求、合理划分县域村庄类型、统筹谋划村庄发展等七个方面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科学有序引导村庄规划建设,促进乡村振兴。

    俗话说,规划是龙头,是行动的先导。作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部署和全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进会议要求的一项具体措施和基础性工作,村庄规划不仅有着先导性和方向性的作用,更关系到具体每个村庄如何振兴!

    根据《意见》,推进村庄规划的目的,是要明确乡村振兴各项任务优先序,统筹安排各类资源,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加快补齐乡村发展短板;通过科学设计和合理布局,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通过引导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换句话说,在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调动人、财、物等各种资源大力投资乡村建设时,你所在是村庄会因为规划的不同,导致村庄发展思路不同,相应地,所能获得的来自国家层面政策、资金支持也会不同。

    可见,村庄规划关系到每一个村民的切身利益。

    资源哥梳理发现,作为家乡在农村在朋友们,下面几方面的政策值得高度关注。

    一是明确对各类村庄进行分类规划,对不同类型的村庄,给予不同的发展定位及资源支持。意见将现有村庄主要分为四类:把规模较大的中心村确定为集聚提升类村庄;把城市近郊区以及县城城关镇所在地村庄,确定为城郊融合类村庄;把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等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确定为特色保护类村庄;把因各种自然环境和建设原因需要搬迁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确定为搬迁撤并类村庄。

    二是明确提出今后没有经过法定规划的村庄,政府不批复建设项目、不投入资源支持村庄发展。同时提出村庄居民点宅基地控制规模,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法律规定。

    三是在编制村庄规划时,要充分发挥村民作为村庄主人的主体作用。《意见》要求,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充分尊重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打造各具特色、不同风格的美丽村庄。明确提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由乡镇党委政府、县(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划设计单位、村民代表四方面的人员共同组成。

    四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开展村庄规划编制服务,为相关机构和人才提供市场发展机遇会,通过搭建乡村规划综合服务平台,引导大专院校,规划设计单位下乡开展村庄规划编制服务,支持优秀“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下乡服务,提供驻村技术指导,引导投资乡村建设的企业积极参与村庄规划工作,探索规划、建设、运行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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